莫扎特的《第三十一交响曲》,D大调,K297(K6 300a),标题为《巴黎》,作于1778年,其与母亲旅居巴黎期间,1778年6月18日在巴黎神圣音乐会中首演。本作品共3个乐章,是为当时欧洲最杰出的交响乐团之一的巴黎交响乐团谱写的,具有巴黎的音乐风格和丰富的音响:
1. 很快的快板,D大调,奏鸣曲式。乐队奏D音,弦乐上升音引导下,小提琴奏优美的主题。短小的经过句后,弦乐以D大调连奏3个旋律,然后中提琴在持续A音伴奏下,由三度间隔的两部小提琴奏第二主题,长笛给予应答,再出现复杂的音型。以A大调第一主题进入发展部,开头主题以不同调性反复,以F大调出现新主题。第一主题强奏后进入再现部,再以属调导出第二主题,终结部如意大利序曲的尾声。
2.行板,G大调,奏鸣曲式。第一主题反复后,第二主题以D大调呈现,反复后小提琴与长笛形成应答式对话。终结部第一主题三现后,再接安静的结尾句,程式如A-B-A-B-A。
3.快板,D大调,奏鸣曲式。第一主题在第二小提琴断奏曲调伴奏下由第一小提琴演奏,后半部以乐队强调。第一小提琴再表现新的旋律,第二小提琴以卡农形态追逐,形成第二主题。第二主题以和呈示部相同的形态,进入发展部,再现部强调第一主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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