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友也表示理解:“晴朗的天还需要点什么灯……”
“往事不要再提,人生已多风雨”,干脆改成“往事欢迎再提,人生哪有风雨。”
有知名教授点评:“热门综艺上更改经典歌词,表面上看是为了让文字无害,但本质上是篡改记忆、驯化智识。”
郑智化的“愤怒”似乎有理,但他应该对谁愤怒呢?
王心凌吗?NO!她只是唱了一个前人唱过的版本。对综艺吗?也不行,估计芒果台早已从华纳买过了版权。
那么,郑智化的愤怒是“无效”的吗?他为何在此时愤怒,而在2014年授权央视时没有愤怒?究竟又在愤怒什么?
越过现象看本质,今天,美人就来深挖下其中门道。
30年前的此时,刚好是他创作星星点灯的时间。
1992年4月,《水手》火遍大江南北。那年夏天,他找到音乐人罗吉镇合作成立了音乐制作公司,之后写出《星星点灯》,当年秋季发行。
不管是《水手》还是《星星点灯》,都是郑智化的得意之作,他借歌的词和曲剖析着时代和内心。
郑智化写的歌,旋律往往很简单,歌词也琅琅上口,词曲可用“简单”二字概括,但不影响他是一个灵魂的歌者。
抬头的一片天 是男儿的一片天
曾经在满天的星光下做梦的少年
却发誓要带着你远走到海角天边
不负责任的誓言 年少轻狂的我
满天的星星请为我点盏希望的灯火
这样的敏感、坦白、自省、清醒,放到现在,仍然能警策青年们麻木的神经。
“幸运的人,用他的童年治愈他的一生;不幸的人,用他的一生治愈他的童年,我是后者。”
这句后来被鸡汤大师们追捧的句子,最初出自于郑智化之口。
他2岁患病双腿残疾。父亲想让他安静地学医,他偏要做“别人都能做的事情”――追女孩、做生意、打架。
他喜欢画画就画画,喜欢唱歌就唱歌,看到喜欢的女孩就追,喜欢做什么小买卖,推着轮椅就去做。
他像水手那样勇敢出发,却也像水手那样满身疮疤:
爱情被埋葬后,他想过用生命献身爱情;当职员屡次被人嘲笑后,他一次次愤而辞职。
偶然的机会,他给电视广告写的一个小插曲火了,被人鄙视的残疾青年被唱片公司挖掘,出了专辑;
在世人的眼中,他成功了,但他的词曲却依然充满了叛逆、抗争。
直到1999年结婚,他的歌终于不再冷冽和疏离,有了些许暖意。
为了维持生计,他婚后进入IT行业发展,宁可多做一点“世俗”的事,也拒绝大量写歌。
他说:“好音乐不能刻意,不能有匠气。”
为了不“匠气”,他只在“有灵感”的时候、最放松的时候写歌:打电玩、睡梦中、整个人泡在浴缸时。
时光穿梭回1992年,郑智华在那年岁末的一个梦中,获得了《星星点灯》的灵感――
文明沾污了星星;和曾经有梦的人……
渐渐地,我有了一种错觉;
抱着一点点仅有的良知和憧憬活着。
《星星点灯》售出180万张,让他的名字与林子祥、叶倩文、姜育恒、张雨生并且在一起,成为当年“励志歌曲之王”。
郑智化,是一个天赋型歌手,他没有多少技巧,只是愿意为艺术献身――疼痛却不擦拭伤口,在痛苦中流着泪“写诗”!
61岁,这种秉性也不曾改变。看到歌词被改,他依然“为理想和纯真愤怒”。
他愤怒的理由之一,是被改编后的歌词(现在的一片天,是晴朗的一片天……星星在文明的天空里,总是看得见)与原作背道而驰,变得谄媚、不伦不类。
可就是这样不伦不类的一首歌,可能拥有了单日2000余万、累计35亿的播放量,超过他原作十倍、百倍!
诱因二:《星星点灯》版权虽归属华纳,但修改仍需“打招呼”
再次穿梭回1993年,那一年,华纳完成了对飞碟唱片的收购,1992年由飞碟出品的《星星点灯》版权,顺势归属了华纳。
1996年,飞碟正式更名“华纳飞碟”并进军华语歌坛,也是在那一年,《星星点灯》开始大火。
也就是说,如果芒果台已和华纳签订了协议,那么使用《星星点灯》进行商业营利活动,郑智化无权干涉。
这大概就是他感觉到愤怒的理由之二。
按《著作权法》规定,作者转让的版权只是作品的运营权,而著作人身权、署名权、修改权是不能被转让的。
在修改权中,如果修改是作者授权修改,且有着积极的角度,那么修改者不构成利益侵犯。
这就是为何央视也曾使用了“晴朗的一片天”却不构成侵权,因为郑智化本人曾授权。
却不知,他不只是未追究央视,由上海彩虹合唱团改编、更大胆的《星星点灯》他也未加干涉。
它用歌舞剧的形式,倾诉了主角迷茫、遭受嘲笑、被妥协的痛苦经历。改编部分长达3分多钟,最后才回到《星星点灯》的高潮部分。
但它的主题是积极的,“祈求别人点亮自己不如勇敢自我救赎”,与郑智化原作本意相符,所以郑智化没有站出来说“愤怒”。
按法律规定,如果修改权被侵犯(即被歪曲和篡改),那么“作品完整权”才被行使。
简单来说,就是改编若破坏了结构完整性、扭曲了作者的创作思想,作者有权禁止。
只要郑智化不较真,某些平台或明星也就不构成侵权。
愤怒的“第三因”:“综艺改编音乐”背后的利益链
就像他的词,常用简单符号表达复杂人文主题一样,他的愤怒背后,还有更值得深思的事实。
改编版《星星点灯》登上《浪姐3》舞台冠军后,歌曲也迅速在各大电子音乐平台上风靡,播放量估计早已破了10万+。
如果综艺平台与电子音乐平台有协议,双方互推,改成“付费音乐”,那就意味着改编版《星星点灯》将走上盈利的“快车道”。
而作为《星星点灯》的呕心沥血的原作者,改编后的歌曲上架,郑智化是否有权分润呢?未必有。
比如湖南卫视某一年的跨年晚会上,吴昕唱《童话镇》并未跟原作者要授权;
《偶像练习生》不仅改编了周杰伦的《半兽人》还擅自将改编版本上架;《浪姐2》也曾被版权方喊话“音乐侵权”。
QQ音乐网罗了大最头部音乐综艺的版权;网易云音乐也拿下《歌手》《声临其境》《我们的乐队》等歌曲版权。
也就是说让郑智化不爽的,不只是歌词被恶意篡改,歌词被改得谄媚之后被大量传唱而已……还有篡改过后的《星星点灯》,很可能将被平台当作盈利的杠杆,而他变成了资本的“工具人”。
买下原创歌曲版权,再由综艺歌手们改编、翻唱,最后成为音乐平台的“新内容”,这一大套“工业流水线”,以及音乐平台与综艺节目“双向输出”,不能说是对原作者的“巧取豪夺”。但各个巨头争夺利益之时,却都不顾原创作者的感受,不顾听众听到何种内容,却是真实存在的。
2015年7月起,各大数字音乐平台开始开启“正版化”步伐,这本是一件好事,带动了公众版权意识的提高,人们已经开始慢慢习惯了付费听音乐,既增加了歌手的收入,也必将督促歌手出品更多更好的艺术作品。
然而,郑智化《星星点灯》事件却告诉我们,音乐版权生态的进化之路,离完善还太远!
一旦“作品完整权”得不到保证,“低质综艺歌曲”在资本的炒作下,占据了大众的听觉、驯化大众智识,又有谁来监管呢?谁能对后果负责呢?
最后,还是用郑智化的歌曲,来为此唏嘘一声吧:
天其实并不高,海其实也不远。人心其实比天高,比海更遥远。